华法林通常为口服制剂,其用法及用量为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予维持量1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国际化标准比值达2-3)。
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需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其主要适应证为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
2、治疗手术后和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
3、对患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以预防性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