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过期了不能再吃,以免引起过敏等不良反应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起不了应有的作用贻误病情。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得使用过期药品,药品的有效期还可以理解为有效的药品质量生命周期。当药品超过这个时限后,其内在的结构、组成和临床的效价均会发生改变。大多数情况下表现为疗效的降低,少数剧毒药品可能会因此毒性加强。世界卫生组织将过期药品划归到不需要的药品类别下,也就是应该作为医药废物立刻被处理掉,不能再次利用,因此严禁使用过期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