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唐山农妇袭警案”当事人屈晓玲处获悉,日前,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其丈夫韩国被错误羁押164天作出刑事赔偿决定: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8万余元,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事赔偿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韩国告诉记者,他于5月24日接到邮寄的赔偿决定书,对于此结果表示不服,将申请复议,“也没说怎么恢复名誉,也没告我说要追究谁的责任。” 据此前报道,2001年4月1日,韩国与滦州市雷庄镇黄庄村委会签订为期50年的荒坑承包合同。至2017年左右,韩国用沙石、废土将大坑慢慢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