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一般是由环境或眼部疾病所引起,其中环境眩光不属于疾病,是异常环境光造成的正常生理反应,一般无需治疗;而眼部疾病引起的眩光,可以通过治疗改善症状,但一般较难治愈。
一、环境眩光:
主要由于环境中的光学污染、光线强度过强,导致眼部出现过强光斑而产生不适感,属于光线属性超过了眼部处理负荷而导致的正常生理现象,通过改变环境中的光线强度、色温等,可以缓解症状,不需要进行特殊治疗。
二、疾病引起的眩光:
1、屈光参差:如散光、高度近视等,都会导致出现眩光现象,主要是角膜凹凸不平,导致光线在眼部的传播混乱而引起,可以通过配戴眼镜或激光手术等缓解眩光症状,但一般不能根治;
2、器质性疾病:包括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结膜干燥症、青光眼发作等,患者也会出现眩光症状,主要是因疾病引起眼部角膜、房水、晶状体、玻璃体等屈光介质变化,光线在眼内发生散射、折射出现传导异常而导致。此类患者只能处理原发病,去除掉病因以后可能会缓解眩光症状;
3、眼部手术后遗症:常见白内障手术后遗症,多由于白内障手术中植入多功能晶体时,出现视觉质量干扰现象,人工晶状体无法与眼部结构完全匹配,或手术损伤角膜结构、瞳孔结构等有关。部分患者会出现暂时性眩光,日后逐渐适应手术后可能会消除眩光,但是也有少部分白内障术后患者的眩光无法消除,只能通过戴墨镜逐渐适应,或通过激光修整角膜、瞳孔结构等进行治疗。
日常生活中建议患者不要注视过亮的光源,如高亮度的电脑屏幕、手机屏幕、日光灯等,避免因为瞳孔扩大出现眩光。另外,从暗处进入到光亮处时可以先半眯眼睛,等待眼睛适应光亮后再完全睁开,存在相关眼部疾病的患者还要积极治疗原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