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用妻子微信给情妇转账243次?妻子怒了起诉还钱!

2023年2月16日 15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丈夫偷用妻子微信给情妇转账243次?妻子怒了,起诉还钱

近日,郴州桂阳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与丈夫结婚近30年的韦某发现,丈夫曾有过一段3年的婚外情。期间,丈夫使用韦某及其自己的账号,给情人转账多达243次,三年间转了20余万!丈夫偷用妻子微信给情妇转账243次?妻子怒了起诉还钱!

网友称,郑某与妻子韦某1993年结婚,两人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平平淡淡,婚后6年,郑某与胡某相识,并很快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从2019年4月到2022年5月转账243次,三年间转了20余万。郑某找了个婚外情人几年了都没发觉,并且还用她的手机给小三发红包,其中不乏“520”这样有特殊意义的红包,妻子真是粗心大意。要说小三胡某也是倒霉,这几年收到情人的钱又全部吐了出来,还要倒贴利息,相当于让人白玩了几年,如今应该肠子都悔青了。丈夫偷用妻子微信给情妇转账243次?妻子怒了起诉还钱!

韦某可以把这些钱要回来吗?

原告韦某与被告郑某于1993年4月3日登记结婚,至今仍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19年,被告胡某与被告郑某相识,此后两人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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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郑某使用原告韦某的微信账号及自己的微信账号,向被告胡某发送微信红包、微信转账及扫码支付高达243次,其中不乏有“520”等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

桂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郑某与原告韦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告胡某发生婚外情,长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显然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有违公序良俗。被告郑某在与被告胡某交往过程中,未经其配偶韦某同意,擅自、多次、持续地将较大金额的钱款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转账、扫码支付方式赠与给被告胡某,事后也未取得韦某追认,超出正当的日常生活所需,被告郑某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给被告胡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韦某的合法权益,其赠与较大金额的行为因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应认定为无效。被告胡某因该赠与行为取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郑某在与原告韦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被告胡某的财产为207205元,被告胡某应当向原告韦某返还207205元。关于原告韦某请求的利息问题,因被告胡某确给原告韦某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法院应予支持。丈夫偷用妻子微信给情妇转账243次?妻子怒了起诉还钱!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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