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华朗亿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西藏乐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公开。 裁定书显示,浙江华朗亿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请求冻结西藏乐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9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表示,浙江华朗亿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冻结被申请人西藏乐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90万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或扣押与不足额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 天眼查APP显示,浙江华朗亿星影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