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因行贿、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刑5年,罚4亿元 据“乐山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3月24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对被告人乔天明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亿元;私分的国有资产及其相应收益予以追缴,返还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 经审理查明:2001年1月4日,被告人乔天明经绵竹市人民政府任命为四川剑南春(集团)…

2023年3月28日 0条评论 11点热度 0人点赞 fengjun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