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的女童父亲陈先生处获悉,他已经递交抗诉申请书。此前的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吴秀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行二年。 陈先生称,他是5月22日递交的抗诉申请书。自从5月18日收到判决书,涉事的保姆只被判缓刑的结果他们一家人还是无法接受。 法院此前查明,被告人吴秀芳从事保姆工作多年,并于2022年6月8日经介绍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从事保姆工作,专职照看陈家幼女即被害人陈某某(殁年21月龄)。 2022年6月14日2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