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半年诈骗50余万 构成诈骗罪被判十一年三个月

2023年5月19日 8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漳州籍男子陈某已婚却谎称未婚,假扮“成功男士”,以单身未婚身份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单身女性,不到半年时间诈骗受害人50余万元。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张某构成诈骗罪被判十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2021年4月,林女士向翔安警方报警求助称自己被人诈骗50余万元。经调查,林女士在2020年7月认识了男子陈某。交往一段时间后,陈某先是送给林女士一部手机,随后又以林女士的名义通过贷款为其购置了一辆二手豪车,很快林女士对陈某动了心,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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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陈某主动提出要带林女士一起赚钱,并称自己有投资渠道,且回报丰厚。陷入热恋中的林女士没有对陈某的提议产生怀疑,她先后向陈某的银行账户多次汇款转账达50余万元。起初,林女士也收到了陈某转来的“分红款”。然而,好景不长,林女士意外发现陈某已经结婚并育有一个孩子,她无法容忍便提出分手,并要求陈某退还自己的投资钱款。不料,陈某却以投资失败为由提出延期退还。2021年4月,陈某又以林女士打扰自己正常生活为由停止支付投资分红,也拒绝退还投资钱款。林女士要钱无果后,选择向警方报警求助。林女士还表示,陈某送她的豪车,除4万多元的首付款外,后续月供均由她来偿还。

根据林女士提供的线索,新店派出所迅速立案调查,其间,民警发现陈某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是错误的,经比对,陈某的真实身份被确认。同时,民警还发现,此时陈某还与另一名女性受害者正在接触中。

为防止更多受害人被骗,新店派出所迅速出动精干警力对陈某实施抓捕,于同年7月在厦门一出租屋内将其抓获。陈某对自己以恋爱名义诈骗他人钱财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调查中,民警发现陈某所说的投资渠道都是虚构的,目的就是先博取被害人信任再伺机骗钱。

今年4月,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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