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丽受贿案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0万元

2023年5月16日 1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李亚丽受贿案判决结果:有期徒刑11年,罚金100万元

2023年5月15日下午,阳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临汾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原副部长(曾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李亚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亚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李亚丽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李亚丽受贿案判决结果!

李亚丽却没有控制住自已的欲望。在钱、色面前,丧失初心,与不法商人勾结,敛财。贪污扶贫款。坊间传言,包养多名情人,年龄最小的17岁。
人都有欲望,在权、色、钱面前,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服务才是正道。李亚丽受贿案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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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李亚丽利用担任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政府县长、隰县县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为任某某等多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职务提拔或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现金等有价财物共计1352.5045万元。被告人李亚丽在接受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未被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积极动员家属退缴赃款。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赃款共计1312.5045万元。

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亚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李亚丽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其他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亚丽,女,1971年3月生,山西绛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临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2023年3月17日,据山西检察报报道,临汾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李亚丽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阳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李亚丽受贿案判决结果!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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