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阿洛司琼_功效作用注意事项用药禁忌用法用量

2023年6月13日 1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概述
药物介绍
盐酸阿洛司琼是一种治疗以严重腹泻为主要症状的女性严重肠易激综合征的药物。本药罕致严重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包括缺血性结肠炎和严重的便秘并发症,需谨慎使用。

制剂规格
盐酸阿洛司琼主要通过口服给药,不同厂家生产的盐酸阿洛司琼制剂的剂型、剂量规格和生产工艺存在差异,其药效和不良反应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如何选择,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常见盐酸阿洛司琼制剂为盐酸阿洛司琼片剂,规格为0.5mg、1mg。
盐酸阿洛司琼在服药前一定要按照医生处方,根据药品规格,计算相应片剂的服用数量。服用前请咨询医生。

功效作用
用途
盐酸阿洛司琼适用于以腹泻为主的女性严重肠易激综合征,包括病程超过6个月、胃肠道解剖生化异常或普通治疗无效的严重肠易激综合征,可减轻腹部不适、下腹部疼痛、尿急、腹泻等症状。

用法用量
如何用药
盐酸阿洛司琼为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病情开处方拿药,并遵医嘱用药,包括用法、用量、用药时间等。不得擅自按照药物说明书自行用药。
盐酸阿洛司琼片剂在服用时,不要咀嚼、压碎,应该整个吞服。每天按时、按量服用。不要自行随意加量、减量或者超期用药。
口服,0.5mg,一日2次,连用4周。必要时,可遵医嘱增加剂量至一次1mg,每日2次,连用4周。如病情仍未好转则需停药。
是否可以与食物一起服用,请服药前咨询医生,或者参考药物说明书。药理显示,食物可减少盐酸阿洛司琼的吸收。
请务必足量、足疗程用药。随意改变用量和疗程会增加盐酸阿洛司琼的耐药性。

用药禁忌
用药须知
禁止用药
对盐酸阿洛司琼过敏者。
有肠道循环损害病史者。
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者。
有血液高凝状态病史者。
有重度肝损害病史者。
便秘者、有严重便秘史患者或便秘后遗症者者。
有肠梗阻、肠狭窄、中毒性巨结肠、胃肠穿孔、胃肠粘连、缺血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克罗恩病)、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以及有活动性憩室炎或病史的患者。
谨慎用药
轻、中度肝损害患者,青光眼患者,幽门狭窄的患者。
虚弱患者。
老年人。
哺乳期妇女。
盐酸阿洛司琼对儿童是否安全现在尚无明确的试验结果,不推荐儿童使用。
盐酸阿洛司琼与一些药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盐酸阿洛司琼前请务必告知医生,并咨询医生是否能用药,如何用药。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应而拒绝用药。你可以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或者咨询医生,了解盐酸阿洛司琼的药物不良反应,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计划怀孕或者是处在妊娠期、哺乳期,用药前请咨询医生是否能用盐酸阿洛司琼、如何用药。
盐酸阿洛司琼在使用后的1~4周内,病情将会明显改善,但当停止治疗时,病情会反复。
如果使用盐酸阿洛司琼4周后没有效果,应停止使用本药。
盐酸阿洛司琼对男性肠易激综合征没有效果,原因尚不清楚。

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
常见的盐酸阿洛司琼不良反应包括:
神经系统,可有头痛。
精神,可见抑郁、焦虑、镇静。
胃肠道,少见严重的胃肠道不良反应的报道,包括便秘及其并发症(包括缺血性结肠炎、严重肠道梗阻及疝气)。亦可见腹痛、胃肠胀气、直肠炎。
其他不良反应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用药注意
盐酸阿洛司琼需要足量、足疗程应用。疾病完全控制前你的症状可能会有所减轻,但不要轻易减量、停药。
如果我漏服药物怎么办?
尽快补充漏服的药物。如果到了下次服药时间,就不要加用所漏服的药物。
发生了药物不良反应怎么办?
药物是有不良反应的。使用盐酸阿洛司琼后如出现便秘,应立即停药、就医。医生会根据不良反应的轻重以决定是否继续用药,还是换用其他药物。如果不良反应症状不严重,适当对症处理,是可以坚持用药。
盐酸阿洛司琼应该如何保存?
盐酸阿洛司琼药品应该在室内避光、干燥处密闭保存。
药物要远离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有些药物可能与盐酸阿洛司琼相互作用,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维生素、草药等。这些药物与盐酸阿洛司琼一起使用前请咨询医生。
盐酸阿洛司琼与氟伏沙明(一种抗抑郁药)一起使用时,盐酸阿洛司琼的血药浓度升高,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
酮康唑(抗真菌药)与盐酸阿洛司琼一起使用时,盐酸阿洛司琼的血药浓度升高,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
左氧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与盐酸阿洛司琼合用,会导致盐酸阿洛司琼血药浓度升高,胃肠道不良反应增加;
盐酸阿洛司琼与其他减弱胃肠动力药合用,可使发生便秘并发症的风险增加。

合理用药
药物必须合理使用,避免滥用。处方药应该由医生开置,非处方药应该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盐酸阿洛司琼是处方药,必须由医生根据你的病情开处方使用。自行用药可能会增加你不合理用药风险:浪费药物资源,贻误病情,产生耐药,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盐酸阿洛司琼需要遵照医生处方足量、足疗程应用。疾病完全控制前你的症状可能会有所减轻,但不要轻易减量、停药,以免形成耐药、病情反复或者再次加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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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化学药和生物制品.2015年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

[2]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

[3]
陈新谦,金有豫,汤光.新编药物学.第1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4]
余传隆,黄正明,修成娟,等.中国临床药物大辞典:化学药.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

[5]
https://www.drugs.com.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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