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账户到底有没有遇冷?这是一个大家热议的话题。
最近根据网络消息,有专家建议将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转为缴纳个人养老金,专家的这个建议是否有可行性,是否是盘活住房公积金的一种有效形式,对个人权益是更好的保护,还是有损于个人权益?住房公积金也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情,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于住房有关的用途,比如买房、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结构房时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的成本更低,这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比如提取的门槛比较高,如果没有买房需求的人,或是已经买房的人,住房公积金无法提取,离职时需要满一定的年限才能提取,或是要退休后才能提取。由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存款利率比较低,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保值增值的能力比较弱。
根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
可见,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后大部分人没有缴费,实缴率(缴费人数/开户人数)为31.4%。实缴者人均缴费为2316元,远没有达到参加人每年缴费上限12000元。根据规定,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也就是说,2022年度这些缴费人本来可以用足这12000元年额度,但选择了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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