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当老师30余年!“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徒刑

2023年4月3日 9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当老师30余年!“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徒刑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白潭镇陈家村孙国停举报,自己被人冒名顶替当老师30余年。孙国停称,1976年他进村小当民办教师,1988年因个人原因从学校离开。2003年,孙国停前往外地打工,办理暂住证时被告知无法查到户口,直至2013年他才办下户口和二代身份证,并发现是同村某男子占用了他的户籍。3月31日,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被举报人,他承认自己原名为陈双成,上世纪90年代顶替了孙国停民办教师资格,此后还担任过某校校长。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当老师30余年,目前,扶沟县教育局、纪委、警方等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和之前的冒名顶替挤占他人的升学、就业机会不同,这起冒名顶替案,是冒名获得他人离去的岗位,而且用人单位是知情的。虽然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冒名顶替的性质还是一样的,应该严肃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尤其是,为冒名顶替者办理户籍,不可能是冒名顶替当事人一个人可以运作的,也有必要查清具体运作过程,给被冒名顶替者一个交代。男子冒名顶替他人当老师3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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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冒名顶替,202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冒名顶替罪”首次入刑,明确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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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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