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这是今年以来,券商研报发布工作“严监管”态势下出炉的首份研报罚单。 安徽证监局经查发现,陈晓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安徽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九条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的规定。陈晓作为上述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