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出辩护理由扩大性自杀 媒体:吴谢宇还有机会吗?

2023年5月26日 11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原标题:法治的细节︱吴谢宇还有机会吗?

5月19日,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建高院二审开庭。在此之前,他一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随后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吴谢宇依然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望,哭求法庭给他一次机会,用余生来赎罪。二审辩护律师申请为吴谢宇作司法精神病鉴定,但法庭未当庭作出是否启动的决定。

除此之外,辩护律师还提到一个很重要的辩护理由,扩大性自杀。吴谢宇的行为是否属于扩大性自杀?如果认定为扩大性自杀,是否会影响他的刑事责任?吴谢宇弑母的行为,是否必须用死刑立即执行来体现报应?这些问题,都是本案主审法官要直面的,也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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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吴谢宇还有机会吗?

一、扩大性自杀

扩大性自杀一般是指自杀者在抑郁情绪的影响下,考虑到自杀后亲人的不幸或痛苦,从同情和怜悯的角度出发,先将亲人杀死后再自杀。不久前媒体报道,某地一母亲用绳带将自己和女儿缠缚后,投河溺水身亡,其中两个女儿大的8岁,小的年仅2岁。此案后续调查还在开展,如果查明母亲本身严重抑郁,那这种情况就符合扩大性自杀的表现。

扩大性自杀会给案件侦办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有人死亡,需要明确案件性质,确定是自杀、他杀还是意外。二是当自杀者自杀成功时,需要确定死亡的先后顺序和真实原因;而当出现自杀未遂的情况时,又需要对自杀者的精神状态做出司法鉴定。在吴谢宇案中,如其所述,还出现了“自杀者打消自杀念头”的情形,此时,对他的精神状态认定就更加复杂了。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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