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栓_功效作用注意事项用药禁忌用法用量

2023年7月1日 1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功效作用
对乙酰氨基酚栓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解热、镇痛作用,主要用于普通或流行性感冒所引起的发热,也可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适应证
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使外围血管扩张,出汗以散热,从而发挥解热作用。
轻、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关节痛、肌肉痛、痛经、神经痛等。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疼痛阈值达到镇痛的效果,常用于缓解上述轻、中度疼痛[1-2]

药物起效时间
对乙酰氨基酚栓剂一般在用药后半小时内开始起效,107~288分钟血药浓度可达峰值[2-3]

药物维持时间
对乙酰氨基酚栓剂直肠给药一般可维持4~6小时药效[2-3]

药物联用
目前该药物的药物联用尚无权威资料,如果在使用该药物期间需要应用其他药物,应先咨询医生,听从其建议选择合适的药物和用药方法。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3]

慎用情况
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慎用。
过敏体质人群慎用。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2-3]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尚无相关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儿童: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物为栓剂,需直肠给药,为防止儿童操作不当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因目前对老年人使用本药物的研究相对有限,建议在医生指导下用药[2-3]

不良相互作用
抗凝血药:对乙酰氨基酚与华法林等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后者可增强抗凝血作用,增加出血的风险,应谨慎联用。
巴比妥类药物:使用苯巴比妥等巴比妥类药物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解痉药:使用颠茄等解痉药物的同时,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可能导致肝损害。
齐多夫定:对乙酰氨基酚与齐多夫定联合使用,可互相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强毒性,应避免。
氯霉素:对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合用,可增强氯霉素毒性。
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合用此类药物,容易造成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2-3]

用法用量
对乙酰氨基酚栓为乙类非处方药,应在药师或医生指导下用药,包括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切不可擅自用药。
剂型规格
栓剂:0.125g/粒;0.15g/粒;0.3g/粒;0.6g/粒[2,4]

具体用法
用法
直肠给药,将药物塞入肛门内。在使用该药物前需先将手及肛门洗净,从包装中取栓剂,患者取侧卧位,圆锥头部分朝向肛门,轻轻将其塞入,并用手指将药物推入肛门,使栓粒尾端距肛门口约2cm即可[2][4]
用量
对乙酰氨基酚栓不可拆分使用,建议在医师指导下,根据病情、个人体质等因素选用合适的规格。
成人:成人多使用0.3g/粒或0.6g/粒的规格,每次1粒。
儿童:1~6岁儿童多使用0.125g/粒或0.15g/粒的规格,每次1粒;6岁以上儿童多使用0.3g/粒的规格,每次1粒。若发热或疼痛症状持续存在,可间隔4~6小时重复给药,但24小时内不能超过4粒[2,4]

药物漏用
对乙酰氨基酚栓主要为出现发热或疼痛时使用的对症治疗药物,出现漏用的情况较少,如持续存在发热或疼痛情况需要重复给药的患者,在发现漏用时正常给药即可,无需补用[2-3]

药物过量
症状:单纯使用本品较少会出现过量使用情况。如联用其他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药物,可能会导致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有可能引起严重的肝损伤,患者可出现肝生化指标(转氨酶)异常,也可出现全身乏力、上腹胀痛、厌油、食欲不振、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与肝损伤有关的表现。
措施:若发现有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的情况,不论是否观察到明显体征或症状,都应停止用药并都马上就医。可在医生指导下尽早应用N-乙酰半胱氨酸等对乙酰氨基酚中毒拮抗药,一般12小时内使用该药物疗效会比较满意,超过 24小时则疗效较差[2-3]

药物停用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遵医嘱调整用药方案。
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及药物热等。
肝损伤症状:如全身乏力、恶心、食欲不振、厌油、上腹胀痛、目黄、尿黄、皮肤黄染等症状,或者出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情况。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消失,可遵医嘱停药。
遵医嘱或满疗程用药后,症状没有明显改善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停药或改变用药剂量[4]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正常剂量使用情况下,副作用较少。偶尔可出现皮疹、荨麻疹、药物热以及粒细胞减少情况。长期大量使用该药物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使用药物期间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或肝肾功能指标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2-3]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对乙酰氨基酚栓应在20℃以下的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
保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导致儿童误服[2,4]

其他
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栓期间不得饮酒或其他含有酒精的饮品,以免加大引起肝损伤的可能。
对乙酰氨基酚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
对乙酰氨基酚栓为对症治疗的药物,用于解热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5天。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栓在高温下容易熔化变形,若稍有变形或变软,其疗效并不受影响,可将其冷冻后再撕开使用。
如果正在使用其他药品,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栓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参考文献

[1]
陈新谦,金有豫,汤光. 新编药物学[M]. 18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2]
对乙酰氨基酚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20058504、H13020458).

[3]
(英)斯威曼.马丁代尔药物大典(原著第37版)[M].李大魁,金有豫,汤光,等译.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14.

[4]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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