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负责人就我国东北地区通过周边国家港口开展国际贸易中转业务事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降低我国东北地区大宗货物南运物流成本,从2007年起,我国按国际中转业务,同意该地区货物运至毗邻国家港口中转再运抵我国南方港口入境。国际中转是一项国际通行的海关业务,中方已积累了多年的实践经验。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称,该项措施是为了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