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游客“五一”住宿订单被酒店民宿强制取消 已有民宿被罚

2023年4月28日 1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近日,多名网友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其在旅行平台上预订了民宿酒店服务后,遭遇了住宿提供方强制要求退单的情况。有网友表示,其预订的“五一”期间客房被酒店方面强制退单,再次检索后发现酒店价格已涨至原来的5倍以上。

福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确实存在一些酒店、民宿发现“五一”假期当地房价上涨后,为追求更高利润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情况,当地已就此类行为作出处罚。此外,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当地酒店、民宿行业作出提醒,要求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多名游客称遭遇“五一”假期住宿订单被店家毁约 有店家称“五一”要装修可预订页面仍能高价订房

学生涂灵(化名)原计划“五一”假期期间和同学一行6人去湖北武汉游玩,3月18日时她在携程App上以每晚447元的价格,订了一间民宿的套房。原计划4月29日入住,共住4晚。但在4月10日,房东联系到涂灵,称“‘五一’期间人太多,不适合游玩。”以此理由希望涂灵退房,等暑假再来。

这一要求遭到了涂灵的拒绝,4月11日房东再次联系涂灵,表示不再接受短租住户,要求她在平台退房。

涂灵就此向携程平台申诉。她回忆说,携程方面表示,如果房东毁约,涂灵可以被全额退还订房费用。但此后携程方面又表示,联系房东后,房东称可以按照原价格接待涂灵一行。涂灵说,得知此事后她也有顾虑,担心房东会再次出尔反尔,希望房东承担她另寻其他住宿的差价,这个诉求被房东方面拒绝。

4月22日,涂灵收到消息,房东已提出毁约,涂女士获得了平台方面提供的补偿。但涂灵坦言,此时再预订住宿的价格已明显上涨,加上补偿的金额也不够她们重新订房的费用。

另一名游客叶女士向北青报记者反映,她在今年4月初和朋友以每晚232元的价格预订了云南丽江古城的一家民宿,计划4月29日入住。4月中旬她接到民宿老板的电话,称民宿“五一”期间要装修,无法入住,让叶女士退房。

叶女士提出质疑后,民宿老板回应说“五一”期间装修是为了以后更好赚钱。叶女士拒绝了退房的要求。4月23日,叶女士再次接到民宿老板电话,老板以同样的理由再次要求叶女士退房,叶女士仍未同意,老板便加了叶女士微信,给她推荐了另外几家民宿,并声称如果现在不退房,民宿会因为装修问题在预订平台上下架,届时将无法正常退款。

但让叶女士不解的是,4月24日,她在多个民宿预订平台上发现仍能预订该民宿“五一”期间的房源,且叶女士之前预订的房间,在平台上显示的价格已涨至630元。

游客黄伟(化名)说,他在4月10日预订了“五一”假期期间山东青岛的一家酒店,使用优惠券后单日价格仅为不到300元。但4月11日,他接到了酒店方面打来的电话,称酒店要装修,要求黄伟退房。“酒店方面态度很强硬,过了几天把我的订单强制取消了。”

黄伟发现,就在酒店打来电话的当天,预订平台上“五一”假期该酒店同款房间的单日价格已经涨到1600余元。

最终黄伟改订了一处距离市中心约一个多小时行程的住宿处,价格为单日500元。黄伟表示,这次经历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都不想去了。”

黄伟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网络上后,预订平台联系到了他,最终同意为黄伟按照原订价格的双倍进行赔付,“此后我才又接到酒店电话,说可以按照原价为我预留一间房间。”

市场监管部门称确有民宿因原房价低而取消订单  民宿被罚款3000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针对民宿单方面取消订单的情况作出处罚,部分民宿坦言其要求顾客取消订单是发现“五一”假期房价上涨,希望牟取更高的收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月25日通报称,近日有游客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称商家疑似变相涨价。接诉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实地了解情况。

据介绍,2月6日一消费者在美团平台看到经营者林某挂出的民宿链接,便通过该平台的聊天页面联系林某,下单预订且支付了4天的房费,同一日,林某在平台上对该订单予以确认。

然而,在4月4日,林某又通过美团平台聊天页面联系该顾客,告知其因为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烧坏了,需要取消订单。之后,林某又向顾客提出,在4天房费的基础上额外加价500元就可以出租的要求,但遭到拒绝。

因双方协商无果,林某单方面取消了上述订单,平台也将对方预订的房费原路退还。消费者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要求赔偿,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林某赔偿给游客1000元。

经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林某最终承认,当时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确实烧坏了,但这只是她取消订单的借口,实际上,由于自己看到“五一”期间平潭民宿价格普遍上涨,觉得这笔订单预订价格太低,所以不愿意出租。执法人员认为,林某在双方约定交易事实已经形成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违反承诺,提出加价要求,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罚款3000元的行政责任。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另一案例显示,为了在“五一”假期顺利出游,陈女士2月底就预订了厦门市集美某酒店的客房,近日却被告知该酒店“需要装修”,所订房间必须取消,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刻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酒店仍在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不断有房客入住,但其经营场所内并未按明码标价的要求,标示所提供房型的价格信息。在陈女士预订酒店的平台上,“五一”期间客房也仍属于“可预订”状态,只不过房间价格已经从陈女士预订时的109元/晚涨至597元/晚。

面对检查,酒店现场负责人承认,酒店在今年“五一”期间并不会装修。执法人员认为,该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且以欺骗方式拒绝履行价格承诺,存在多项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多地强调酒店、民宿不可单方面毁约 淄博对酒店客房涨价要求“五一”涨价不超50%

针对不少游客反映的“五一”假期“住宿刺客”的情况,近日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作出回应。

云南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通报,要求大理州餐饮、住宿、停车洗车、娱乐等服务行业在节日期间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

大理州表示,会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主动处理价格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上涨行为。

北京市也在近日发布“五一”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价格和竞争行为提醒告诫书。文中称,宾馆酒店、民宿、露营场所等经营者要严格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切实履行价格承诺,重点防范电商平台、直播销售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等行为。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宾馆住宿场所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合同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低标高结、虚假折扣、诱导交易、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此外,山东淄博市多部门近日发文称,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当地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通知中要求,按照3月1日至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的标准,“五一”假期前后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涨幅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五一”假期后,经监测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后,该价格监管措施即行取消。经营者相关哄抬价格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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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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