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维莫司片_功效作用注意事项用药禁忌用法用量

2023年6月11日 8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功效作用
依维莫司为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mTOR,丝氨酸/苏氨酸激酶)抑制剂[1]
mTOR是参与细胞新陈代谢、生长、增殖、血管生成等过程的重要物质,依维莫司可与胞内蛋白FKBP12结合形成抑制性的复合体mTORC1,该复合体可抑制mTOR 的活性,从而起到抗肿瘤作用。
适应证
依维莫司片适用于如下疾病治疗。
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年患者。
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
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成人患者。
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成人患者。
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TSC)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SEGA)成人和儿童患者[1]

药物起效时间
依维莫司片的具体起效时间尚不明确,在口服5mg~70mg后60min至120min后达到血浆峰浓度(Cmax)[1]

药物维持时间
该药物的维持时间尚不明确,平均半衰期为30h[1],通常认为在治疗剂量与疗程内药物有效。

你可能关注的问题
依维莫司片上市了吗,什么时候上市的?
依维莫司片于2013年在我国上市。
依维莫司是什么类型的肿瘤药物?
依维莫司为小分子靶向抗肿瘤药物,为mTOR的选择性抑制剂。
依维莫司作为蛋白抑制剂与细胞内蛋白FKBP-12结合,形成抑制剂性复合体,该复合物可抑制mTOR活性,从而干扰细胞周期、血管新生、糖酵解等相关蛋白的翻译和合成,以及减少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表达等机理,起到抗肿瘤作用。

用药禁忌
禁用情况
对本品有效成分、其它雷帕霉素衍生物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1]

慎用情况
围手术期慎用[1]

特殊人群用药
孕妇:在孕妇中没有足够的使用本品治疗的信息。除非潜在获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否则本品不应用于孕妇[1]
有生育潜能的性活跃女性在依维莫司治疗期间以及结束治疗后8周内应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正在使用依维莫司的男性患者不得尝试生育。
哺乳期妇女:尚不知依维莫司是否会分泌至人乳中。未见人类在哺乳期间使用依维莫司的报告。服用依维莫司的女性在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剂量后 2 周内不应进行母乳喂养。
老年人:在老年患者中不需进行剂量调整,但建议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并适当地剂量调整[1]
儿童:对于晚期肾细胞癌和晚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本品暂无儿童用药数据。建议用于需要治疗干预但无法通过根治性手术切除的≥1岁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儿童患者。需要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1]

用法用量
剂型规格
片剂:2.5mg/片、5mg/片、10mg/片[1]

具体用法
用法
每日一次口服给药,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可与食物同服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不能碾碎片剂服用,对于无法吞咽片剂的患者,用药前将本品片剂放入一杯水中(约30ml)轻轻搅拌至完全溶解(大约需要7分钟)后立即服用。用相同容量的水清洗水杯并将清洗液全部服用,以确保服用了完整剂量[1]
用量
晚期肾细胞癌、晚期神经内分泌瘤和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10mg每日一次[1]
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推荐起始剂量为 4.5 mg/m2每日一次。应在有结节性硬化症及其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
肝功能异常:
轻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A级):推荐剂量为7.5mg/日;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5mg/日。
中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B级):推荐剂量是5mg/日;如果不能很好地耐受,可将剂量降至2.5mg/日。
重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C级):如果预期的获益高于风险,可以采用2.5mg/日一次,但不得超过这一剂量。
肾功能异常:不推荐进行剂量调整。

药物漏用
该药在正常服用时间后6h内均可补服用遗漏剂量,若超过6h后应忽略该剂量,次日按正常时间服用该药。不能将剂量翻倍以弥补遗漏剂量[1]

药物过量
危害:报告的人体药物过量经验非常有限。单次用药剂量曾高达70mg,其急性耐受性可接受。在70mg剂量水平所观察到的急性毒性特点与10mg剂量水平一致。
处理措施:在药物过量情况下,均应使用全身支持疗法。

药物停用
如果发生严重和/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需要减少剂量和/或暂停本品治疗。
对于4级非感染性肺炎病例,停止治疗,可考虑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临床症状缓解。对于3级非感染性肺炎,应中断本品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根据个体患者的临床状况,可以按之前所用剂量的大约一半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再次发生3级事件,应考虑终止本品治疗。
如果诊断为感染,应迅速开始相应的治疗并考虑中断或停止本品的治疗。如果诊断为侵入性全身真菌感染,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进行相应的抗真菌治疗。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表现
十分常见不良反应
胃肠道异常:口腔炎、腹泻、恶心。
感染和侵染。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贫血。
一般疾病和给药部位异常:哮喘、乏力、外周水肿。
呼吸系统、胸部、纵膈异常:非感染性肺炎、咳嗽、鼻衄。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皮疹、瘙痒。
代谢和营养障碍:高血糖、高胆固醇血症、厌食症。
神经系统异常:头痛、味觉障碍。
血管异常:出血、高血压。
肾和泌尿系统异常:蛋白尿、肾功能衰竭。
全身疾病与给药部位异常:疲劳、虚弱、周围水肿、发热、黏膜炎症。
检查异常:体重下降。
常见不良反应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减少。
代谢和营养障碍:高脂血症、低钾血症、脱水、糖尿病、低磷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
精神疾病:失眠。
血管异常:出血、高血压。
呼吸系统、胸部、纵膈异常:呼吸困难。
胃肠道异常:呕吐、腹痛、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口痛、口干。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手足综合征、指甲疾病、红斑、皮肤干燥、痤疮。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关节痛。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月经不规则。
一般疾病和给药部位异常:发热、黏膜炎症。
检查异常:谷丙转氨酶升高、谷草转氨酶升高、血肌酐升高[1]

不良反应的处理方法
如果发生严重和/或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需要减少剂量和/或暂停本品治疗。如需要减少剂量,推荐剂量大约为之前给药剂量的一半。如果剂量减至最低可用片剂规格以下时,应考虑每隔一日给药一次。
对于4级非感染性肺炎病例,停止治疗,可考虑使用皮质类固醇直至临床症状缓解。
对于3级非感染性肺炎,应中断本品治疗直至缓解至<1级。根据个体患者的临床状况,可以按之前所用剂量的大约一半重新开始本品治疗。如果再次发生3级事件,应考虑终止本品治疗。
如果诊断为感染,应迅速开始相应的治疗并考虑中断或停止本品的治疗。如果诊断为侵入性全身真菌感染,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进行相应的抗真菌治疗。
口腔炎包括口腔溃疡和口腔粘膜炎。口腔炎大部分在治疗的前8周内发生。如果发生口腔炎,建议使用局部治疗,但含酒精、过氧化物、碘或百里香的漱口液会加重病情,应避免使用。
发生4级其它非血液学毒性(代谢类事件除外),应终止治疗,采用适当的医学治疗。
对于3级其它非血液学毒性,暂时中断治疗直至恢复至≤1级,采用适当的医学治疗并进行监测,考虑以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如果再次发生3级事件,考虑终止治疗。
发生4级代谢类事件(如高血糖症、血脂异常),应终止治疗,采用适当的医学治疗。
对于3级代谢类事件,暂时中断治疗;以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采用适当的医学治疗并监测。
对于血小板计数低于<75×109/L的2-4级血小板减少事件,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缓解至≤1级(血小板计数>75×109/L),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对于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109/L的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事件,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缓解至≤2级(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以相同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对于同时伴随发热的3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事件,即单次测量体温>38.3ºC或体温长时间≥38ºC超过1小时。应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缓解至≤2级,以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对于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0.5×109/L的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事件,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缓解至≤2级(中性粒细胞计数>1×109/L),以低剂量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本药为低-轻微致吐风险药物,恶心、呕吐发生率较低(<30%),如治疗期间发生恶心、呕吐,应告知医生,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止吐处理。
如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由医生进行抗过敏治疗。一旦出现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抢救。
如出现味觉障碍或味觉丧失、蛋白尿、肾功能衰竭等其他不良反应且程度较重时,请及时就医。

注意事项
药物贮存
30℃以下贮藏。避光防潮[1]
避免儿童误取。

药物相互作用
CYP3A4强效抑制剂:CYP3A4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奈法唑酮、沙奎那韦、泰利霉素、利托那韦、茚地那韦、奈非那韦、伏立康唑) 能显著增加依维莫司暴露量,应避免联用。
圣约翰草(金丝桃):圣约翰草(金丝桃)可非预期地降低依维莫司暴露量,应避免联用。
CYP3A4和/或PgP中效抑制剂:CYP3A4和/或PgP中效抑制剂(如氨普那韦、呋山那韦、阿瑞匹坦、红霉素、氟康唑、维拉帕米、地尔硫卓、环孢素) 能增加依维莫司暴露量,合并用药时应谨慎。
如果停用中效抑制剂,在本品剂量增加前应该允许有约2~3天的洗脱期。如果停用中效抑制剂,本品剂量应该恢复到使用中效CYP3A4和/或PgP抑制剂之前的剂量水平。
强效CYP3A4诱导剂:强效CYP3A4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丁、利福喷汀和苯巴比妥)能显著降低依维莫司暴露量,应尽量避免联用。
如患者需要合并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应考虑将本品以5mg剂量递增,从10mg每日一次增至20mg每日一次。
根据药代动力学数据,预期增量后的本品剂量可以使AUC调整到未用诱导剂时的AUC范围内。然而,尚没有在使用强效CYP3A4诱导剂患者中调整给药剂量的临床数据。如果停止服用强效诱导剂,本品剂量应恢复至服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之前的剂量。

其他
尽量少摄入葡萄(汁)、红酒、鱼油补充剂、大蒜(3.6 g/d)、辣椒、刺激性调料(如姜)、草药、草药茶(如洋甘菊、薄荷、蒲公英)、黄连素、人参、野甘菊、黄柏等,因其可影响依维莫司片的代谢。
在依维莫司的治疗患者中,曾报告耶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病例,部分病例为死亡结局。耶氏肺孢子虫肺炎可能与同时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有关。
如患者需要同时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应考虑给予耶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治疗。
避免高脂饮食。因可使依维莫司达峰时间推迟约1.75h,峰浓度降低53%,依维莫司片有效量降低。
依维莫司片在储存或服用时不能被压碎,同时需避免压碎的药片与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1]

参考文献

[1]
依维莫司片药品说明书(国药准字HJ20171145、HJ20171146、H20150093).

fengjun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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